經濟型酒店等轉型養老可暫不變更土地功能
新聞來源:宏輝智通 發布日期:2016-10-24 瀏覽次數:2100《通知》中給予了一定的“認可”,即城市經濟型酒店等非民用房轉型成養老服務設施的,報民政、住建、國土、規劃等部門備案。
經濟型酒店轉做養老可以暫時不用辦理土地和房產功能變更手續了。日前,民政部正式印發11部門聯合發布的《關于支持整合改造閑置社會資源發展養老服務的通知》(以下簡化才能《通知》),細化中央今年提出的盤活閑置資源發展養老的部署。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常被業界稱作打政策“擦邊球”,暗藏違規風險的酒店等項目改造養老機構的行為,《通知》中給予了一定的“認可”,即城市經濟型酒店等非民用房轉型成養老服務設施的,報民政、住建、國土、規劃等部門備案。五年內可暫不辦理土地和房產功能變更手續。
根據《通知》,各地要充分挖掘閑置社會資源,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將城鎮中廢棄的廠房、醫院等,事業單位改制后騰出的辦公用房,鄉鎮區劃調整后的辦公樓,以及轉型中的黨政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舉辦的培訓中心、療養院及其他具有教育培訓或療養休養功能的各類機構等,經過一定的程序,整合改造成養老機構、社區居家養老設施用房等養老服務設施,增加服務供給,提高老年人就近就便獲得養老服務的可及性。而且,有條件的地方,經主管部門、產權單位(個人)同意后,可由政府購置、置換、租賃、收回,整合改造成養老服務設施,由政府直接運營或以招投標方式提供給社會力量運營,同時我國也將鼓勵社會力量通過股份制、股份合作制、PPP等模式整合改造閑置社會資源發展養老服務。
在業內看來,對于想要進入養老行業的業外資本來說,《通知》中有關非民用房轉型成養老服務設施的相關規定十分具有“誘惑力”。《通知》明確,城市經濟型酒店等非民用房轉型成養老服務設施的,報民政、住房城鄉建設、國土資源、規劃等部門備案。五年內可暫不辦理土地和房產功能變更手續,滿五年后繼續用于養老服務設施的,可由產權人按有關規定辦理使用功能變更手續。
此前,業內有數據顯示,2011年以后,我國星級酒店營業增長速度開始跑不贏GDP,2013年甚至出現負增長,2014年全國12803家、占94.02%的星級酒店虧損59.21億元,虧損規模令業界頗為震驚。在此情況下,不斷有酒店經營方表態籌劃啟動轉型養老。然而,由于繳納押金、會員費等金額較高,而且無法拿到房屋產權證,不少消費者對酒店轉作養老的可靠性抱持懷疑態度。也曾有專家稱酒店在沒有改變房屋、土地用途的情況下改做養老,有打政策“擦邊球”的風險在,建議消費者謹慎選擇。而本次,新政相當于正式為部分酒店該做養老“正名”,消除了市場的顧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