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星”酒店冒充“五星級”酒店 消費者起訴獲得3倍賠償
新聞來源:宏輝智通 發布日期:2017-11-10 瀏覽次數:2480近日,樵先生通過某網站搜索到“某旅游區六大五星豪華酒店任選2-4晚”這一度假產品,該產品包括的6家酒店均宣稱為五星級酒店,樵先生于是便通過網站先后購買了6份產品。但入住了其中兩個酒店后,發現兩個酒店不是“五星級酒店”。樵先生于是向法院起訴該網站和旅游公司。近日,海淀法院審結了此案。一審判決旅游公司退還樵先生5592元,賠償16776元。
“五星”酒店冒充“五星級”
樵先生稱,他是通過某網站搜索到這款“某旅游區六大五星豪華酒店任選2-4晚”這一度假產品的,除了單純的旅游產品外,同時包括的6家酒店均寫著“五星級”酒店。在看到酒店的描述后,樵先生覺得這款產品和酒店都很符合他的要求,隨后,他通過網站先后購買了6份產品。
但是,在他按照產品要求出行,并前往了酒店,入住了其中兩個酒店后,卻發現這兩個酒店與他印象中的五星級酒店存在著不小的差異,不管是硬件設施還是服務水平均達不到五星級酒店的標準。樵先生了解到,兩家酒店根本不是“五星級酒店”。因此,樵先生認為,網站將“五星”酒店寫成“五星級”酒店的行為構成欺詐,向法院起訴了該網站和旅游公司要求賠償。
在庭審中,網站辯稱,樵先生存在知假買假的行為。
而旅游公司則稱,公司提供選擇的酒店中有兩個是五星級酒店,樵先生在入住前就已經確定了入住的兩家酒店不是五星級酒店,但他卻先后兩次都選擇入住非五星級酒店,屬于知假買假。且公司的產品標題為“六大五星豪華酒店任選”,并沒有寫五星級酒店。公司只是提供了標題,是該網站錄入的信息存在偏差,將不是五星級的酒店錄成了五星級,他們作為商家是無權進行修改的。
存在誤導消費者用語被判賠
經審理,法院認為,旅游公司稱自己宣傳的標題為“××六大五星豪華酒店任選”,標題里并沒有寫五星級酒店,是因為該網站的過錯將6家酒店標注為五星級,旅游公司自身并未欺騙消費者。
但根據平時人們的日常生活經驗與約定俗成的判斷標準,所謂的“五星豪華酒店”即應是五星級酒店,旅游公司的上述用語顯然會誤導消費者,構成對消費者的欺詐,除應退還相關費用外還應依法增加賠償三倍費用。
樵先生在第一次已經確認之前入住的酒店為非五星級酒店的情況下仍重復入住,故樵先生的二次消費行為不屬于受到經營者欺詐而產生的消費,旅游公司對此沒有過錯,其因此產生的消費金額旅游公司不必返還。
同時,法院認為,網站沒有能力判斷旅游公司提供服務的具體內容是否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也沒有逐一核實全部信息真實性的能力,故對樵先生因此產生的損失沒有過錯,不應承擔責任。
故一審判決旅游公司退還樵先生5592元,賠償16776元。
為防被騙可提前查詢酒店名
記者在一旅游網站中將“五星”作為關鍵詞進行搜索。搜索結果顯示,眾多旅游產品中,不乏“全程五星精選酒店”、“3晚5星高端體驗”之類的標題。
記者發現,一些旅游產品中的酒店,并不在中國旅游飯店業協會公布的五星酒店名錄中,在對酒店的描述中,產品發布者會提到酒店是“按五星級標準建設”的。
一名旅游業內人士告訴記者,目前他們把五星酒店分為準五星酒店、五星酒店、超五星酒店,五星酒店在大堂會掛五星酒店的標志,準五星酒店和超五星酒店都不會有標志。作為旅游從業人員,在做宣傳的時候,他們會對這個情況進行說明,一般而言,正規的旅游公司,酒店是什么星級就會寫什么星級,比如達到五星標準的酒店就會說明酒店是五星標準的。
業內人士還稱,對于消費者來說,在報團的時候,如果對旅游團提供的酒店有疑問,可以看酒店的名字,然后根據名字進行查詢,如果發現與商家宣傳的事實不符就換別的旅游產品。
這名業內人士表示,消費者也不能完全只看酒店是不是五星酒店,因為這兩年審批的五星酒店不是很多,審批速度也慢,因此會出現有些城市新建的條件好的酒店還沒審批,但實際上一些新建酒店的標準已經超過五星酒店了。